应收款项转让的法律运用与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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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爱国,嵇大海.应收款项转让的法律运用与会计处理[J].电子财会,2004(11):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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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爱国 嵇大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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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洪泽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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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法律运 用应收款项的转让(以下简称债权转让),属于市场经济的交易行为,因此,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至六章(第44—10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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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应收款项 会计处理 交易行为 债权转让 相关规定 市场经济 若干问题 法律运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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