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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则
引用本文:徐惠勇.问题一则[J].上海会计,1983(5).
作者姓名:徐惠勇
作者单位:市财政局企财一处
摘    要:问:财政部关于技术开发和新产品试制费用的财务处理规定中,属于引进时一次统算分年付款的技术转让费,以及引进技术的职工技术培训费等,应在引进产品的生产成本中支付。问上述成本在会计分录上如何处理? 答:按规定,应直接计入引进产品生产成本的费用,会计分录可作借记“基本生产—××引进产品专项费用”贷记“各有关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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