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和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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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红根.浅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和法律保障[J].上海农村经济,199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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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红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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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农委政研室 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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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12月,是上海农村经济学会创建15周年,《上海农村经济》杂志创刊满100期的喜庆之月。在过去的日子里,学会和会刊倡导调查研究,坚持改革开放方针,维护农民利益,繁荣农村经济方而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以及同仁们的赞誉。笔者衷心祝愿学会和会刊的事业兴旺发达,并借此机会议论一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主体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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