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第一法则:喊价要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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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从忠.谈判第一法则:喊价要狠[J].销售与管理,2011(7):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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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从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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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79年,一位名叫比尔·赞克的年轻人,拿着5000美元创立了一个只有1个员工的培训机构——“LA公司”。(当时比尔是LA公司唯一的员工,是个光杆司令。)比尔·赞克是个聪明的犹太人,他笼络名流来为他讲课,几乎不花任何报酬。他的策略是让名流们产生“负疚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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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则 谈判 培训机构 A公司 年轻人 比尔 犹太人 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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