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交费本是天经地义 拖欠电费也是无可奈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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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金月.用电交费本是天经地义 拖欠电费也是无可奈何[J].经济工作月刊,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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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金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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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七砂集团设备动力处 处长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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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用电交费,天经地义,无可非议。如今实行市场经济,电当然也是商品,也是有价的。所以,我们欠了电费,人家来收费,是没有什么理由可以推脱的。只是用电企业确实目前困难多.一时难于付清全部电费,这是需要请电力部门理解和原谅的。 我们七砂是个用电大户,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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