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财务会计报告若干具体问题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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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安建华,张旋.中期财务会计报告若干具体问题探析[J].中国农业会计,2001(6):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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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安建华 张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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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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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短于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在我国,通常将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以下简称“中期报告”)。企业的中期报告是反映企业在一个特定期间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这些信息来源于企业在此期间恨生的各种会计事项的会计确认、计量和记录。对于一般的会计事项,无论是否编制中期报告,都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而对某些特殊的事项,如“所得税”等,按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应在年度终了时才能确认入帐,并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出来。那么在中期报告中这类项目该如何处理?如果要在中期加以披露,应该如何解决与有关法规制度的矛盾?半年度、季度、月度三种中期报告的内容是否一致?对于这一系列问题,在我国现行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件》、新《企业会计制度》、有关的企业(具体)会计准则以及正在讨论之中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征求意见稿)》中,都未加以完整的说明。本文将就上述问题,结合有关条例、准则、制度的规定,谈谈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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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 财务会计报告 所得税 建造合同 劳务工程 |
Explorationon Some Specific Problerns in the Interium Financial Accounting Repo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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