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一日起全区使用车用清洁燃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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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涂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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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加强机动车燃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广西环境保护局和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区推广使用车用燃油清净剂,要求从2003年7月1日起,全区汽油、柴油批发单位及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汽(柴)油中应按《车用无铅汽油》(GB17930-1999)规定加入燃油清净剂。《车用无铅汽油》属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凡是车用汽油的必须添加能有效清除积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燃油清净剂。燃油经营单位要积极做好燃油清净剂的添加工作,加油站点必须在加油机显著位置设置添加燃油清净剂标识。此外,添加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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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西 空气质量 燃油质量 燃油清净剂 国家强制性标准 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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