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式农村养老——农民的福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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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淑娟.普惠式农村养老——农民的福音[J].唐山经济,2009(8):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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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淑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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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唐山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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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起,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09年在全国选择10%的县(市、区)作为新的农民社会养老计划试点。并规定:只要“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农保”。按照国际社会的标准,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普惠制农村养老的推行,对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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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养老 农民社会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福音 统筹城乡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 老龄化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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