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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释义(续)
摘    要:第六十七条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

关 键 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压力容器 安全管理 安全技术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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