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对拒不执行处罚的某加油站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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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质监局稽查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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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 ,省质监局稽查分局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大同市南郊区宏辉加油站 ,向省高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得到了省高院的支持。此举解决了处罚执行难的问题 ,维护了法律的尊严。2002年8月 ,省质监局稽查分局对大同市南郊区宏辉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 ,发现该站使用的加油机防爆性能严重不合格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同时查实该加油站所销售的0 #轻柴油、93 #车用无铅汽油为不合格油品。根据执法检查情况 ,省质监局稽查分局立案后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经省局案审委审理并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和组织听证程序后 ,于2002年11月7日对该加油站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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