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形式决定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兼论我国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能否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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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旭东.税收管理形式决定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兼论我国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能否合并[J].财经问题研究,2004(11):5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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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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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辽宁,大连,116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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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税收管理机构是税收管理组织形式的实体,也是税收管理权力的载体.税收管理的组织形式或结构正是通过一系列机构来体现的,是受税收管理形式制约的.根据这一观点,我国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是否合并,主要是看今后采取什么样的税收管理形式.如果仍然保持现有的管理形式,国、地税合并是不可能的;如果管理形式发生变化,继续分设或者合并或者部分合并部分分设都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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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收管理形式 税收管理机构 机构设置 |
文章编号: | 1000-176X(2004)11-0052-05 |
修稿时间: | 2004年9月15日 |
Tax Management Methods Decide the Structure of Tax Bureau--about the Merger Issues of National and Local Tax Bureau under Province Lev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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