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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理念与我国农村环境法制建设
作者姓名:吴爽
摘    要: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应当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明的理念。当前,我国农村的环境保护立法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指导,以环保法为主体,同时包括了一些单行法律法规在内的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但存在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其原因值得我们反思。建设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应首先完善农村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的立法,制定一部规范农村环保的单行法律,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与农村环境保护立法相结合,同时还要加强执法、健全司法机制,构建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关 键 词:生态文明理念  农村环境立法  环境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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