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两年前,郑州市的“馒头风波”曾引起各方广泛关注。为了审批馒头的生产销售权,郑州市的市区两级都相继成立了“馒头办”,并为获得审批权争执不下。不少媒体报道了此事,由此引发了一场对类似馒头这样的“公共产品”该怎样管理的讨论。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消费品的生产,包括像馒头这样在一定区域、一定时间内消费弹性比较小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多少也是不能人为确定的,而只能在市场竞争中由市场机制、企业规模效益和消费者的最终选择来决定。也只有在平等的市场竞争中,产品的价格、质量、服务才能更有利于消费者。迫于舆论压力,名为争管理实为争利益而发生的“馒头风波”,暂时以市区两级“馒头办”的被撤消而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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