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引咎辞职制度是指在职的领导干部,由于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给工作和生产带来较大消极影响和损失,并且引起人们不满或失去信任,自己主动提出或者受到上级领导责问而辞去现任职务的制度。在国有企业中,明确建立并推行引咎辞职制,对于把民主管理真正引入企业干部工作,强化干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多年来,每逢国有企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其各级主要领导者却少有自己主动提出引咎辞职的,除非触犯刑法或被上级部门撤职。究其原因,一是上级企业管理机构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和要求;二是领导干部为保护既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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