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集体企业职工股要适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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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卫.乡镇集体企业职工股要适度[J].农村财政与财务,1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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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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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阜宁县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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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股份合作制已成为各地乡镇企业改制的重要形式。由于股份合作制是在实践中产生并需不断摸索完善的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因而在改制工作中必然遇到许多问题和矛盾,其中职工股设置是值得重视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它涉及到国家、企业、职工等多方利益。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在职工股设置操作中,人为扩大职工股,产生了许多与改革宗旨相悖的不规范财务行为,影响着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工作的健康发展,主要的表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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