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三农”政策的内容、性质和诉性 |
| |
作者姓名: | 刘瑛 |
| |
作者单位: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410004 |
| |
基金项目: | 宏观调控决策行为的可诉性研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青年科学研究基金 |
| |
摘 要: | 三农问题的实质在于农民处于不平等的社会环境中,因此国家的三农政策的核心就是要通过金融、税收、社会保障等重要措施来逐步改善农民的不平等待遇.而三农政策在性质上属于农业宏观调控行为,由于农业宏观调控行为分为决策行为和执行行为,前者具有可诉性,后者则无,因此对三农政策的事后规制和救济要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
|
关 键 词: | 三农政策 农业宏观调控行为 农业宏观调控决策行为 农业宏观调控执行行为 诉性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