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企制宜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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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秀琪,胡万银.因企制宜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J].合作经济与科技,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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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秀琪 胡万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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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阜平县供销社,阜平县供销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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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两年多来推行的经营承包制,与其它承包形式比,一是有利于解决承包经营中负盈不负亏的问题;二是加大了经营者的风险,有利于促使人才脱颖而出;三是解决企业资金困难;四是调动了职工积极性,较好地解决了分配问题;五是限制了亏损,包袱较轻的单位还可以扭亏增盈。我县供销社系统从1993年开始,在基层零售门店推广这一承包经营形式,落实的班组有140个,占全系统班组数的58.4%,收承包费82万元。但这种承包形式也不是完美无缺的,除自身存在的缺陷和弊端外,如果实施中操作不当,还可能出现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容易失去发展机遇,不利于企业发展。供销合作社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合作社事业理应相应发展,但实行"三自两全"承包后分散经营,其整体经济实力大受影响,不利于发挥联合合作优势,"合作社不合作、联合社不联合"的问题重新摆在面前,企业难以参与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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