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我国地方税收政策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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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仲宝,黄越.改进我国地方税收政策的建议[J].江西财税与会计,2001(8):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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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仲宝 黄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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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进贤县地税局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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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企业所得税制度内外有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一直实行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度,一是税收优惠的侧重点不同,内资企业优惠政策侧重于劳动就业,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方面,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则侧重于吸收直接投资鼓励出口,使用先进技术,二是税收的减免税方式不同,内资企业主要是直接减免税,而外资企业不仅有直接减免税,还有再投资退税等;三是税前扣除的标准不同,在工资费用列支,实际应酬费用列支等方面,内紧外松;四是税收负担差别大,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都是33%,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为33%(含地方所得税3%,但由于外资企业享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只有8-9%,不到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三分之一,享受的优惠高达实征税款的2倍多,内外资企业长期存在的这种优惠政策差别,极不利于平等竞争的环境形成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抑制了国内幼稚产业的发展,而且我国给外商的所得税优惠实际上被居住国征补了,造成国家财政资源外流,而外商并未真正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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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地方税收 政策 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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