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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日起中国降低微细目骨石粉出口关税
摘    要:为促进稳定外需,调整出口结构,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7月1日起,中国对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取消小麦、大米、大豆等粮食产品以及硫酸、钢丝等工业品的出口暂定关税,降低微细目滑石粉,中小型型钢,部分氟化工品,部分钨、钼、铟等有色金属及其中间品等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

关 键 词:出口结构  滑石粉  关税  微细  中国  小型型钢  有色金属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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