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塞尔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
| |
作者姓名: | 邵春玲 何丽华 |
| |
作者单位: |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义乌,322000;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义乌,322000 |
| |
摘 要: | 新巴塞尔协议区别于旧协议的核心之处在于:最低资本要求,资本充足性的监管约束与市场约束;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资本充足率、计量方法、信息披露提出了新要求。鉴于我国银行业的现状,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应该通过综合改革提高资本充足率,应从信用风险管理逐步转向全面风险管理。
|
关 键 词: | 新巴塞尔协议 最低资本要求 风险管理 |
文章编号: | 1006-169X(2005)10-0044-45 |
修稿时间: | 2005-09-01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