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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
摘    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从业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民教育培训,是指对农民开展的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农业职业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创业能力等教育培训活动。

关 键 词:农民教育培训  甘肃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劳动力转移  教育培训工作  科学文化素质  创业能力  农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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