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投资体制的弊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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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时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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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审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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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之前,我国政府既承担直接从事资产投资决策和投资经营管理,又具有对全社会资产投资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按传统体制,不分投资主优、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这种宙批往往存在着管理部门层次多、程序复杂、内容交叉重叠等问题。各部门往往只把精力消耗在行使审批权上,对建设过程中的管理监督,项目建成之后的效果却不担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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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投资体制 中国 政府投资 监督机制 企业投资决策 投资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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