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轮岗的建议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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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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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面对市、县(区)机构改革,笔者就机改中审计机关将要涉及的轮岗问题,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谈点个人浅见。 一、合理确定轮岗的适用范围及轮换期限。在目前情况下,轮岗的对象、范围主要包括:(一)在敏感、特殊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定期限后,由于工作性质和管理制度的客观要求而需要定期调整工作岗位的人员,此类工作岗位的轮换期限视工作性质及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而定,一般以不超过二年为限;(二)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多年,工作思路、方法已成定式,工作经验日臻成熟、完善,工作绩效已达最佳状态或最高峰值的人员,此类人员的轮岗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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