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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与欧盟产品责任立法模式的思考
引用本文:
周新军.对中国与欧盟产品责任立法模式的思考[J].当代经济,2008(13).
作者姓名:
周新军
作者单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广州,510420
摘 要:
立法模式的选择根源于社会实际生活.欧盟与我国产品责任法立法模式存在不同特点,其中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因素.我国产品责任立法模式应随着实际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进行调整,最大可能地实现法律的价值目标.
关 键 词:
产品责任法
立法模式
产品质量法
中国
欧盟
产品责任法
价值目标
实现法律
调整
发展变化
社会生活
因素
历史
存在
立法模式
实际生活
模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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