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对中国与欧盟产品责任立法模式的思考
引用本文:周新军.对中国与欧盟产品责任立法模式的思考[J].当代经济,2008(13).
作者姓名:周新军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广州,510420
摘    要:立法模式的选择根源于社会实际生活.欧盟与我国产品责任法立法模式存在不同特点,其中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因素.我国产品责任立法模式应随着实际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进行调整,最大可能地实现法律的价值目标.

关 键 词:产品责任法  立法模式  产品质量法  中国  欧盟  产品责任法  价值目标  实现法律  调整  发展变化  社会生活  因素  历史  存在  立法模式  实际生活  模式的选择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