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应进一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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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伟强,杨映波.科技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应进一步完善[J].福建金融,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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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伟强 杨映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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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漳浦工行
(黄伟强),漳浦工行(杨映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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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科技开发贷款业务自1984年开办以来,发展异常迅速,已成为工商银行的三大信贷杠杆之一。但目前的科技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存在的问题1.项目初选不严格。一是作为初选依据的计划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大都交由企业自行单独填报,并没有在有关科研单位的监督或共同“会诊”下进行,在审查中也不严格。其结果是企业由于有上项目的利益,往往对可行性预测过份乐观,有的甚至没有经过深入调查就单凭经验粗略估算填报,给项目的顺利实施、投产、生产等带来严重的影响。二是有的项目根本就没有让基层行参加初选与研究,而是由企业直接与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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