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补农”论丛拾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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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唐龄.“以工补农”论丛拾遗[J].中国农村观察,19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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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唐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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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财经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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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以工补农”提出的经济依据,是“以农补工”的既成事实。“以农补工”包括价格信号中的剪刀差,也包括非价格信号中农业动用工业资源的种种行政限制,工业取用农业资源的种种优惠规定。2.“以工补农”涉及的社会基础,是工农联盟的国体性质。农业、农村与农民的名义地位和实际地位的严重背离,现行政策对“农转非”的层层阻挠,使占国民绝大多数的劳动者无法在工农两种职业之间自由抉择,“众轻农”之势早成定局。它与国体不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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