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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中国改革新时期的劳动法制——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全兴
引用本文:武唯.展望中国改革新时期的劳动法制——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全兴[J].中国劳动保障,2013(12):10-12.
作者姓名:武唯
作者单位:《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辑部
摘    要: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劳动关系有明确的阐述:"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并对行政执法体制提出明确的要求:"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同时,就业、社会保障等内容的规定也从另一个角度对劳动关系提出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对中国改革新时期的劳动关系带来怎样的影响?

关 键 词:革新时期  上海财经大学  博士生导师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劳动法制  中国  行政执法体制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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