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必须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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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碰有.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必须明确[J].中国电业,2003(3):7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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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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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电力设施作为一种财产,其产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对其所有权范围内的电力设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电力设施是电力商品生产、交换、流通的物质载体,它具有一体性。参与电力流通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产权范围内的电力设施通常连为一个整体,如果没有确定产权分界点就难以区分电力设施产权人所拥有的电力设施产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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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供电公司 《供电营业规则》 电力设施产权 供电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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