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合同法》公正立法价值的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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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志远.论《劳动合同法》公正立法价值的缺陷[J].金卡工程,2008,12(6):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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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志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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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法学院07级法理学硕士研究生,江苏南京21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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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立法价值是一种价值判断和选择的结果,立法的公正价值的主旨就是解决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权利予以倾斜保护,但在一定程度上过于偏袒劳动者,是该法公正价值的缺陷。因此,有必要再修订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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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法 立法价值 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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