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准则研发费用资本化可操作性的探讨 |
| |
引用本文: | 鞠亚辉.现行准则研发费用资本化可操作性的探讨[J].会计之友,2010(16). |
| |
作者姓名: | 鞠亚辉 |
| |
作者单位: | 齐齐哈尔大学 |
| |
摘 要: |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于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要求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两个部分,并分别进行核算.对于开发阶段的有关支出,如果企业能够证明满足无形资产的定义及相关确认条件,则所发生的开发支出可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成本.文章拟从研发费用资本化利弊的角度出发,对研发费用资本化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进行分析和探讨,同时指出要进一步明确现行准则中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完善资本化的具体务件等相关规定,以使现行准则在实践中更具可操作性,使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更客观、更真实.
|
关 键 词: | 企业会计准则 研究开发费用 资本化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