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涉税土地价格认定工作取得新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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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湛江市委、市政府发出“学青岛推崛起”号召和“行动方案”印发后,湛江市物价局在认真贯彻落实中把“学习青岛、好为标准、快字当先”作为工作新动力,组织局业务骨干人员到全国开展涉税价格认定的先进单位——青岛市物价局,学习交流两地价格认证方法和经验。自2013年11月1日起,湛江市市区土地使用权转让涉税的,均先由湛江市中心对交易宗地市场价格进行价格认定,税务部门再根据湛江市中心认定的价格课税,此举得到湛江市委、市政府领导充分肯定,社会反映也普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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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价格 湛江市 认定工作 涉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 学习交流 青岛市 行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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