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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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