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综合监管 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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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勇平.实施综合监管 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J].中国金融,2005(16):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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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勇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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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 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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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以“德隆”、“托普”等为代表的上市公司风险频繁爆发,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为避免上市公司风险由企业风险转化为区域性金融风险甚至社会风险,需要通过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明确对上市公司风险行为的主要监管责任部门的分工与协作,加强交流与沟通,实现监管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和实施上市公司综合监管的协调配合机制、应对资本市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风险化解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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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市公司 综合监管 公司风险 风险化解 区域性金融风险 协调配合机制 快速反应机制 交流与沟通 社会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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