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研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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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立根,邵源,吕旺实.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研究(一)[J].西部财会,2006(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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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立根 邵源 吕旺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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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河北,石家庄,05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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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对增强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政府间事权不清,政府级次过多,财政供养人员太多,基层政府财政困难等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上级财政集中度过高,对下转移支忖数额不足,是造成基层财政困难的主要原因。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是:(1)如何合理界定各级政府事权,调整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地方备级政府间的收支关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2)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规范省以下各级政府间收入划分。(3)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等制度,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4)试行省对县管理体制以及有关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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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政体制 存在问题及原因 改革目标 方案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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