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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持续到新法实施 违法者未接有关文件 此输液器案如何处罚
引用本文:陈星,姜金宝,王立新.案情持续到新法实施 违法者未接有关文件 此输液器案如何处罚[J].中国技术监督,2000(12).
作者姓名:陈星  姜金宝  王立新
作者单位:扬州市江都质量技术监督局 (陈星,姜金宝),扬州市江都质量技术监督局(王立新)
摘    要:一次性输液器98’标准发布后,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不得再经销、使用按93’标准生产的输液产品,否则将按不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伪劣产品处理。 9月20日,H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举报查获某医院正在使用原93’标准的输液品。经查,该医院从2000年1月1日至目前共使用原标准输液器3005支,共收取费用3606元,获利1202元;现有库存130支,货值156元,其中9月1日以后使用200支,收费240元,获利80元。 该院声称从未收到停用文件,经查属实。执法人员查封了库存的输液器。 此案立案审理后,给予何种处罚,讨论中出现了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院使用不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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