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公司法中董事及高管人员责任保险制度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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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毅青.英美公司法中董事及高管人员责任保险制度探讨[J].福建金融,2005(11):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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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毅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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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行政学院漳州分院,福建漳州3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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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或企业董事及高管人员的风险、义务、责任等日益加重,为了激励公司经营者大胆创新工商业活动,为股东谋取最大利益,西方国家公司法往往规定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对董事、经理经营中的某些过失责任运用保险机制分散其风险。本文介绍英美公司法中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以期对促进我国责任保险业务的开展有所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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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英美公司法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保险 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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