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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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茂林,邹德彦.对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J].吉林金融研究,2007(1):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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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茂林 邹德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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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靖宇县支行,吉林靖宇13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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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县域金融部门如何发挥作用,笔者谈几点看法。一、着力提高农村信贷服务水平(一)
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加强对县域企业的信贷服务。生产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主题。县域企业是农村生产发展的基本着力点,因此金融部门要重视县域企业的信贷服务,要把县域优良企业作为长期贷款客户群紧紧抓在手上,认真搞好服务。一要改进贷款授权授信制度,下放贷款权限。商业银行要减少对县域企业申请贷款的管理层次,简化审批程序,给予基层行、社信贷人员更大的贷款审批权和利率浮动权。对有市场、信誉好、效益高的县域企业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授权额度。二要在落实信贷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贷激励机制。要完善对信贷人员的考核制度,鼓励信贷人员积极培育、发展县域企业客户,调动其为县域企业服务的积极性。三是创新信用评级方法,根据不同经济发展区域、不同企业特征等要素,制定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降低企业资本金、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等“规模”项目对企业评级的影响,为规模小但业绩好、有发展前途的县域企业获得贷款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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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农村建设 金融支持 授权授信制度 信用等级评定 县域企业 信贷服务 信贷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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