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债券市场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已是司空见惯的事,如美国的州和日本的府甚至县都能以自己的名义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在我国,虽然理论界曾对地方政府可否发行债券进行过探讨,但现行预算法明确规定,不允许地方政府以自身名义发行债券筹资。可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债券筹集建设资金成为客观需要,也具备了相应的经济条件。本文就地方政府发债的必要性及地方债制度的设计谈点初步设想。一、我国地方政府发债的必要性1.地方公债发行的理论基础。(1)地方政府也需要提供公共产品。地方政府拥有相对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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