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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 尊重农民意愿
引用本文:胡立成.建设新农村 尊重农民意愿[J].中国老区建设,2006(7):41-41.
作者姓名:胡立成
作者单位:绥化市老促会
摘    要:江苏省海门市委、市政府因地制宜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尊重农民意愿,珍惜土地,不急于求成,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的原则,科学规划农村集中居住点525个,其中461个规划编制已完成,并通过论证,正加紧报批。据测算经过15年的聚居化建设,全市预计可节约耕地近10万亩。

关 键 词:农民意愿  新农村  尊重  规划编制  建设规划  因地制宜  形象工程  科学规划  节约耕地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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