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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号《光荣纪念证》
引用本文:陈乐道,田锡如.新中国第一号《光荣纪念证》[J].发展,2009(8):156-156.
作者姓名:陈乐道  田锡如
摘    要:早在1951年冬,居住在兰州的丛丹女士一家接受了一件珍贵而特殊的证书,这就是《革命牺牲工作人员家属光荣纪念证》。证件编号为“国字第00001号”,正文竖排,写着:“查丛德滋同志在革命斗争中光荣牺牲,丰功伟绩永垂不朽,其家属当受社会上之尊崇。除依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发给其家属恤金外,并发给此证以资纪念。”落款为“主席毛泽东一九五一年十一月十五”。上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之印”。

关 键 词:纪念  新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革命斗争  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丰功伟绩  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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