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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明确串通投标行为
摘    要:为有效遏制串通投标等行为,强化市场管理,青岛市建委建管局日前就《青岛市建设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办法》规定,21种行为或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办法》明确,对于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将采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认定和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两种方式。其中,对于一年内有两次及以上通过资格预审,但不购买招标文件或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关 键 词:串通投标行为  青岛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评标委员会  建设工程项目  投标保证金  市场管理  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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