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刊讯(通讯员/夏菁)龙岩市近日出台了《加快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实施方案》,鼓励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给予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国家级示范县奖励60万元,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方案》对按"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等模式运作、作用发挥明显、经营效益好、带动"农家乐"超过20家的各县(市、区)首家专业合作社(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集中连片开发,并且达到海峡客家乡村旅游示范户标准要求,经营户总数超过30家的"农家乐"特色乡镇,给予一次性奖励项目30万元;对当年集中连片开发,并且达到海峡客家乡村旅游示范户标准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