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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上清下不清"的调查
作者姓名:吴文彬
作者单位:江苏省通州市张芝山镇财政所
摘    要:农业税在队有制时期通常采用交纳“公粮”形式。按核实的常年产量分夏粮和秋粮,分期足额入库。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业税绝大部分按粮食统购统销价倒“三七”的比例折征代征金,农村税费改革后,按省市统一核定的常年产量和粮食单价乘以7%的税率收取农业税,按农业税额的20%收取农业税附加,并把农业税列入农户承包合同和农民负担卡,定期收取农业税。广大农民对农业税的征收普遍具有自觉的纳税意识,然而农民陈欠农业税的现象却较为严重,农业税收上清下不清的矛盾十分突出。带着这一问题,笔者于2003年4月对江苏省通州市张芝山镇2001—2002年…

关 键 词:农业税 通州市 张芝山镇 农民负担 纳税意识 陈欠农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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