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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付”戳记须“总管”
引用本文:袁锦富.“总付”戳记须“总管”[J].中国邮政,1995(5).
作者姓名:袁锦富
摘    要:“总付”戳记须“总管”袁锦富“邮资已付”戳记(也简称“总付”戳记)是由省局按照邮电部规定的式样统一刻制下发到办理“寄件人总付邮费”业务的城市邮电支局以及确需办理此项业务的农村支局的。但是,在某些县市局,由于放松了内部管理,“总付”戳记乱借、乱盖、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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