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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费改税要解决好五个问题
引用本文:周刚祖,刘勇.农村费改税要解决好五个问题[J].农村财政与财务,1999(4).
作者姓名:周刚祖  刘勇
作者单位:湖北省广水市财政局 432731 (周刚祖),湖北省广水市财政局 432731(刘勇)
摘    要:农村费改税可以减轻农民负担,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但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解决好五个问题:一是征收主体问题。在现有乡镇机构设置中,财政所、税务所和经管站都具备承担农村费改税后税收的征收职责。建议与“农业四税”的征收主体保持一致,即“农业四税”由财政所征收的乡镇,农村费改税后由财政所负责征收,由税务所征收“农业四税”的乡镇则继续由税务所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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