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内外研究发现财税合一的增值税会计无法反映纳税人的真实税负以及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会降低会计信息质量.文章从累计造假千亿的康美药业舞弊案出发,说明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当前采用的财税合一增值税会计没有对增值税费用化,使增值税在利润表外循环,无法成为预测利润的费用项目,给舞弊提供机会.因此文章提出构建财税适度分离的增值税费用化会计处理模式,分离的程度应在成本效益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财税差异程度和协调成本决定.适度体现在,对进项税额差异不进行确认,而对于销项税额差异进行会计确认.该模式实务操作简单,应用性强,并且能够充分体现减税降费政策给企业带来的红利,可以提高企业采用费用化模式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