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先进集体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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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切实转变观念、改革创新、奋力拼搏,克服了重重困难,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表彰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在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等40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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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东省人民政府 供销合作社改革 先进集体 表彰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通报 历史遗留问题 供销合作总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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