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垫付运费的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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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忠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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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市投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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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当前企业的购销活动中,销货方经常代购货方垫付运费,而后将运输的原始发票交给购货方。这在铁路发货及公路发货中常见。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将垫付运费开具普通发票,交给购货方,作为代其垫付运费并索取产品价款的依据。在垫付运费时仅记作,借:应收账款--××单位,贷:银行存款。 在历年财务检查、税务检查中经常发现以上问题,我们认为此种处理方法不妥,有诸多弊病: (1)购货方从一笔购货业务运输时取得两份发票,极容易重复列支运费,这样就减少当期利润,给国家减少企业所得税收入。 (2)售货方开具的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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