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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结余分配科目下应增设“未分配结余”明细科目
引用本文:李继强.事业单位结余分配科目下应增设“未分配结余”明细科目[J].黑龙江财会,2000(12):11-11.
作者姓名:李继强
作者单位:饶河县国债部
摘    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净资产类设有结余分配科目。按制度规定,结余分配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一般应设置“应交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等明细科目。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单位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 (应交所得税 ),贷记“应交税金”科目;单位计算出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记本科目 (提取专用基金 ),贷记“专用基金”科目。分配后,单位应将当年未分配结余,全数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一些教材对该科目的运用列…

关 键 词:事业单位  会计科目  结余分配  未分配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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