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案未破获事故责任能否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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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路交通管理》杂志社: 1999年11月12日上午,我母亲李秀梅推着自行车在106国道364公里加800米处靠公路右侧路肩上行走时,一辆装载湿皮革、皮革上坐着五六个人的小拖拉机驶来。因小拖拉机严重超高、超宽,向右偏重造成翻车,把我母亲砸在皮革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向交警报了案,交警说:本起事故是一辆大货车挂翻拖拉机造成的,而大货车逃逸,责任无法认定。请问:一、本起事故应怎样处理?二、责任能否认定?三、拖拉机及皮革应否当场放走? 河北胡爱国 二000年五月五日《道路交通管理》杂志社: 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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